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网络购物虽便利 不法微商要警惕

  发布时间:2020-03-11 10:27:47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网络购物虽便利  不法微商要警惕

 

近期,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和12315消费投诉举报数据显示,微商成为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重灾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经营主体无合法资质。无合法经营所需要的证照,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旦事发,立即“隐身”,造成监管部门追查困难,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商品和服务质量无保障。其进货渠道、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完全靠个人口头承诺,夸大宣传,欺骗误导,不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责任,危害较大。

3、支付方式不安全。不法微商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货到付款”等形式完成支付,无第三方支付平台做保障,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造成“钱货两空”。

在此,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虽便利,不法微商要警惕。正规网店均会在首页内公示营业执照、许可信息等内容的照片或链接,请消费者选择正规网店消费。不要轻信“朋友圈”“微信群”里的购物宣传信息,不要通过陌生人的微信“好友”购物,预防消费风险,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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