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荣获“2023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4-02-22 09:26:12  

2023年,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荣获“2023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协调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范围,动态调整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联合检查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创新开展跨区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榆林税务部门、西安市场监管部门及税务部门对西安登记注册的公司在榆林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及母公司进行联合抽查,提升了“子母公司”监管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创造更加有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助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破解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扩大生产、释放产能。加大对企业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培育地理标志,打造横山羊肉、米脂小米、佳县手工挂面、吴堡青梨等第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全市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数量位居全省之首。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食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虚假检测报告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制定了《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红黄绿”管理规定》,对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与朔州、鄂尔多斯市场监管局签订了跨区域信用监管暨信息共享战略合作协议,构建了“信息共享、协查互助、疑难互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着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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