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4 09:37:15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46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少毅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的提案《关于建设基于区块链科技成果转移平台》(第101号)收悉,现就提案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提案分析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主要原因,提出了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科技成果转移平台的设想,并就转移平台的意义与价值做了阐释。其中提出“以知识产权生命周期管理为基础,涵盖技术情报摘取、知识产权维权取证、技术转移交易、知识产权证券化、信用评价等衍生服务,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拓宽知识产权应用范围”,这对于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区块链技术自诞生以来,首先在现代服务行业中许多场景得到应用,目前其应用领域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对推动行业的改革和转型正发生愈加显著的作用。目前,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布局区块链技术发展,我国在区块链领域拥有良好基础,区块链应用产业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加快推动区块链产业应用,积极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对我省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供需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进而出现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虽有技术价值但难以转化为商品,或者需求方找不到合适的技术发明人等。二是社会分工导致了绝大多数发明人因多种因素限制,难以全身心投入产品运营,自我实施专利的成功率很低。三是知识产权交易中因诚信缺失而经常出现“跳单”现象,让促成交易的技术经理人的合理利益得不到保障等。

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开放性、防篡改性、可追溯性等特点和优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技术交易平台则能够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交易中的主客体身份保护、成果确权、交易保障、实时监管和交易数据追溯等,有助于提升交易信息透明度,减少交易摩擦与风险,维护交易各参与方利益,推动创新资源转化和高效应用,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是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已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科技转移平台中。如“数信络谱区块链开放平台”去年已于上海上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浙江拍”区块链交易系统也应用在浙江科技成果拍卖中。

在2018年西安交通大学“区块链应用及法律研究高峰论坛”上,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就曾表示,应大力发展区块链产业经济,创造条件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聚力打造区块链产业经济高地。近年,我局持续实施知识产权“一一八”战略,将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交易和转化运用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内容,非常关注区块链技术在交易平台中的应用。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西安)军民融合试点平台2015年在陕西设立后,已建成较为完善的线上系统和初具规模的线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下,省、西安市、西安高新区联合共建,于2019年12月组建了新的运营主体——陕西融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流转交易和转化运营作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重要内容,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运营平台,是新形势新业态新领域中开展知识产权流转交易和实施运营的迫切需求。在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中的确权、维权、许可、交易、质押、取证等关键环节,方面区块链技术具有根本性的优势。对此,我们也一直关注跟进区块链在这方面的应用,也计划在平台建设中积极学习借鉴引入区块链技术,积极稳妥促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生态健康发展,争取建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希望您继续关心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关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西安)军民融合平台的建设发展,并请对运营平台建设中的区块链应用给予指导和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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