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期)

  发布时间:2024-10-31 10:31:04  

陕市监通告〔2024〕5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8期)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12大类食品225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糕点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平市客家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坊上坊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康坊上坊孙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坊上坊牌冰糖葫芦汁,1批次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蓝田县喜来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乐贤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咸阳市渭城区农副产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陕西天秦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巡秦迹和图形牌双枣八宝甑糕,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韩城市红孟孟商行销售的标称陕西双维德实业有限公司(双维德水厂)生产的孟红山泉和图形牌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标称汉中美菱云雾山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渭南乐优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椒盐南瓜籽(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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