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1-12 09:48:09  

陕市监通告〔2023〕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5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404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购进日期:2022年9月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3日立案,2022年12月6日结案。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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