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1-06 09:25:34  

陕市监通告〔2025〕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3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27号),现将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豌豆香粉(方便食品);

生产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生产单位:咸阳怡嘉源食品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乾县乾陵唐文化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处罚情况

(一)生产环节。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豌豆香粉(方便食品)系生产过程控制不当导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260元。

(二)经营环节。鉴于乾县乾陵唐文化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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