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月饼(粒粒红豆)。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霉菌。生产日期:2018年8月8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产品5.93千克(79袋),留样、送检、自检2.48千克(33袋),销售3.45千克(46袋)。
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该批产品3.45千克(46袋),已全部销售。
上述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了召回公告,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处罚情况
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对该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4元并处罚款25000元。
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咸阳市渭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该批月饼所用包装袋消毒不彻底,导致污染,造成霉菌项目不合格,目前该公司已将原包装袋全部销毁,并加强操作过程中的卫生控制,确保产品合格。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