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17:46:48  

陕市监通告〔2019〕6号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未央区梁雷海鲜水产店经营的黑鱼。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经营(抽检)日期:2018年7月10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西安市未央区梁雷海鲜水产店共购进该批产品4.8千克,已全部销售,因黑鱼为生鲜食品,且销售时间过长,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处罚情况

西安市未央区梁雷海鲜水产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该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西安市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该店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西安市未央区梁雷海鲜水产店已停止与供货商合作。

五、移送通报情况

西安市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追溯了不合格黑鱼来源,已将有关线索移送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一条: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期)

下一条:关于开展全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企业证后符合性检查验证工作的通知

  1. 打印    关闭
相关资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