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材料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计量许可审批服务,精简许可审批材料,简化审批工作流程,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简化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现计量许可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取消计量检定人员检定证件或者校准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取消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供“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登记表”和申请人承诺,由考评员现场考核时予以核实(附件一和附件二)。
4.取消《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只需提供申请人承诺,由考评员现场考核时予以核实(附件二)。
特此公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