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防疫消杀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15 10:27:02  

陕市监函〔2021〕123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防疫消杀产品质量

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防疫消杀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次氯酸钠、过氧乙酸、工业过氧化氢、无水乙醇共4种产品。共抽查全省范围内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55%。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次氯酸钠

在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西安、咸阳、榆林等地区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56%。重点对有效氯、游离碱、铁、重金属、砷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效氯含量。

(二)过氧乙酸

在生产领域抽查了咸阳地区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过氧乙酸的质量分数、硫酸盐的质量分数、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重金属的质量分数、砷的质量分数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业过氧化氢

在生产领域抽查了西安地区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过氧化氢、游离酸、不挥发物、稳定度、硝酸盐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无水乙醇

在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西安、咸阳等地区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乙醇的质量分数、密度、与水混合试验、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酸度、碱度、水分的质量分数、甲醇的质量分数、异丙醇的质量分数、羟基化合物的质量分数、易炭化物质、铁的质量分数、锌的质量分数、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质量分数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局反馈处理结果。

附件:1.防疫消杀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

名单

2.抽查产品简介及购买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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