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2〕53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省级农业农村领域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终期考核
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终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2〕361 号)要求,省局于9月至11月,组织对21个第八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13个第二批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终期考核评估。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试点示范单位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特点,构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农业产业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的科学标准体系,选准配齐各环节技术标准。积极加强培训宣贯,推动标准落地实施,试点示范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成效显著,影响力和辐射带动效果不断增强,走出出了一条标准引领、协调联动、示范带动、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其中,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在推动辖区内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完成既定建设目标任务方面起到了重要监督指导和服务保障作用。
二、考核评估结果
本次考核确定“鄠邑区种植养殖生态循环标准化示范区”等1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等级为优秀,“宝塔区巨菌草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等级为良好,“佛坪县猕猴桃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等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等级为合格(考核评估结果见附件1);“蓝田县山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等8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等级为优秀,“三原县东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等4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等级为良好,“西庄镇郭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等级为合格(考核评估结果见附件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化融合发展方面。个别试点示范项目存在标准体系规划和实施路径不清晰,标准数量质量不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标准化服务意识不强,尤其在宣传标准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力度不够,还存在重标准体系构建、轻整体运转实施,重标准收集、轻标准应用的“两张皮”现象,影响了试点示范项目整体建设质量。
(二)标准化管理制度机制方面。有的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执行力偏弱,常态化的议事研究、部门协作、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落实质量不高,导致项目建设随意性大、资源力量无法有效集中,制约了项目建设整体进程。
(三)标准化人才培养方面。部分试点示范项目缺乏专门的标准化人才,开展工作完全依靠外部技术支撑,在“引进来”的同时,未能将先进专业技术资源转化为本单位标准化人才培养的有力支撑和创建优势培育平台的基础,阻碍了项目建设的长期稳定和深入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试点示范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是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基础技术支撑,更是推动农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要强化标准引领,精准把握未来乡村建设的发展走向、功能定位、价值逻辑及思维方式。
一是持续做好试点示范项目整改提高。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推进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机制,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应用,及时组织“回头看”和“向前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建立长效长效管护模式机制,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是合力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经验宣传推广。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密切联系辖区内各类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凝练建设成效和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和可借鉴的优秀经验。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规范的服务指导流程,打造标准化的科普宣传平台,为在县(区)、乡(镇)全面推进“标准化+”现代农业、农村综改、新型城镇化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技术保障和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科学谋划。各级市场监管局要以标准化助力区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着眼点,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围绕标准制定、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企业标准“领跑者”、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等内容载体,系统做好“十四五”期间本地区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规划布局和前端设计,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体系,确保标准化在乡村振兴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的有效发挥。
联系人:张欣宝,联系电话:029-86138362。
附件:1.2022年第八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终期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
2.2022年第二批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