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09:54:22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陕西省标准化建设中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加快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建立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现就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月11日—2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全省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征集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等行业领域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家。

三、专家职责和权益

(一)参与全省标准化发展规划、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二)参与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的立项评

审、技术审查及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参与全省标准化研究、培训、宣传等工作;

(四)参与相关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经济效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工作;

(五)应邀参加标准化相关会议和活动,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标准化工作;

(六)严格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

(七)获取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与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管理职务(限企事业单位),拥有5年以上从事标准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家入库流程

(一)报送申请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专家申请表》),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专家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2024年2月29日17:00前,申请人将纸质版《专家申请表》1份(正反面打印)、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1 张(背面注明姓名),以及在标准化领域主要成果和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TC/SC/WG任职等证明材料,邮寄至陕西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上资料电子文档(PDF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资质进行审核、筛选,确定计划培养标准化专家名单。在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委员),获得国家“1+X”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可直接纳入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承担我省重点领域产业链技术主攻方向的行业领域权威专家,优先入选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

(三)培训考核

组织计划培养标准化专家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标准化实务培训,并于培训会后进行标准化知识考核。

(四)公示入库

对计划培养标准化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管理。专家依法承担专家义务、享有专家权益。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张欣宝029-86138362 18092025291

苏美冬029-87290659 13468625840

邮寄地址:陕西省未央区荣民中央国际16楼陕西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邮 编:710006

电子邮箱:sxsrzrk@163.com

附件: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申请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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