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陕西蓝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白晓光、张军:
为调查了解陕西蓝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有关情况,请于该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如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李肖静 宋利东 联系电话:029-86138809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