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57号),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高效“一次办”,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部门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统筹推进,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协同各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进度。完善“企业注销专区”,提供接口技术支持,与各相关省级部门共同完成接口对接改造和数据推送。
(二)责任部门:省税务局、西安海关、省人社厅、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公安厅
省税务局在注销平台增加税务预检功能,根据企业自主查询需求,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反馈纳税人清税情况。对未办结清税事项的企业,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清税。企业如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直接选择“简易注销”;企业如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选择“普通注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清税信息,纳税人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清税证明。
西安海关负责建立“海关注销备案预检”机制,根据预检结果提醒企业同步申请海关报关单位注销。企业填写海关报关单位注销信息后,海关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注销相关信息,同步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信息,无需企业再次申请和提交资料。
省人社厅负责以接口方式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企业社保账户注销信息共享。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注销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及企业申请,对不存在社保欠费、人员参保关系或其他在途业务的,同步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无需企业再次申请和提交资料。
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负责协调有意愿的商业银行加入“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平台。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可同时提交银行账户销户预约申请信息。商业银行收到信息提供账户注销预约服务,引导企业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商业银行根据共享信息进一步压减企业所需提交材料,便利企业办事。商业银行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业务办理情况,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果信息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省公安厅负责将印章治安管理系统以接口方式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刻章注销结果信息反馈。企业实体印章由各地刻章单位根据共享信息完成公章注销,无需企业再提交材料。
(三)市县职责
1.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各市县级登记机关和行政审批部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入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办理结果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秦务员APP等多端获取。
2.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各市县政务服务部门线下开设“一件事”工作专窗。对线下提交申请的企业,由帮办人员协助进行线上申请。企业办理完成工商注销后,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协调印章制发机关做好印章回收、送交、封存或销毁等工作。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实行贴心帮办服务,向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一站式”咨询服务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企业注销专区平台效能。省政务一体化平台PC端和移动端(秦务员APP)开通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专区,将税务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银行账户撤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企业印章注销整合为企业(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视角的“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整合相关部门业务办理资源,通过信息简并采集与实时共享,实现注销申请“一次提交”、注销事项“一网通办”、办理结果“一网获取”,推动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优化企业注销专区功能。按照新《公司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加了企业自主解散公示的功能,便利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现状。落实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要求,引导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在企业公告环节增加注销前预检功能,并将企业拟注销信息共享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告知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未尽事宜。公告期满后,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效率。
(三)编制《办事指南》与《工作指引》。省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规范注销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编制统一的企业视角《办事指南》与审批视角《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规范化水平,提高企业办事质效。
(四)多部门合力保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企业注销专区系统涉及部门多,数据接口多,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所属业务系统、网络等进行改造,完善数据通道,完成系统对接,并做好日常运行保障,确保企业注销专区系统平稳运行。各部门要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充分运用数字身份验证、电子签名等功能,加强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对方案共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各部门梳理各自领域“一件事”申请所需数据项和材料清单,反馈市场监管部门汇总(5月20日前)。
(二)各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制定系统建设技术方案,改造本单位业务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对接和办理结果反馈功能(6月10日前)。
(三)各相关部门完成本单位业务系统改造。在全省选取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市开展试点。各部门业务和技术人员互相协作,逐项排查堵点难点问题。(6月底前)
(四)根据试点情况,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8月初)
(五)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10月底)
四、事项清单及系统
一件事名称 |
事项名称 |
系统名称及对接情况 |
企业注销 登记“一件事” |
税务注销 |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
企业注销登记 |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网上登记平台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海关总署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陕西省工伤失业保险系统(暂无全省统一平台) |
银行账户撤销 |
各商业银行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
企业印章注销 |
陕西省防伪印章信息管理系统 |
五、业务流程
(一)业务流程图
(二)材料清单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序号 |
办理方式 |
申请材料名称 |
数据提供方式 |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1 |
简易注销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2 |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3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申请人缴回 |
4 |
其他材料 |
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材料规范提交 |
1 |
普通注销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2 |
注销决议或决定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3 |
清算报告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4 |
债权人公告 |
申请人在线发布 |
5 |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文书 |
数据共享或申请人提交 |
6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申请人缴回 |
7 |
其他材料 |
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材料规范提交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
申请人提交 |
注:注:1、申请普通注销的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清算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2、申请普通注销的已清算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
4、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5、以上材料清单以企业为例,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变更所需提交材料参照业务系统提示。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按照实施计划规定时限完成配合工作,确保我省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按期、顺畅上线运行。
(二)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好差评等制定。优化规范窗口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建设行风满意窗口。完善窗口咨询接待引导、窗口现场争议快速处理、大厅帮办接待、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窗口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现社会认知、企业认可、群众认同,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该工作方案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最新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各地要保持密切关注,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