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食函〔2024〕8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当前一段时期,我省雨水多、湿度大、气温变化快,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极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引发食源性疾病。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请各市(区)局按照总局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紧抓重点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舆情引导、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应急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