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陕西省“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陕市监发〔2022〕431号),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告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陕市监发〔2023〕538号)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咸阳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和西财大曲江创新创业园·翠华里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根据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管局和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初审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专家组评审的意见,拟授予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延安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拟授予咸阳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咸阳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拟授予西财大曲江创新创业园·翠华里“西安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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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