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党组发〔2021〕14号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
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9月2日省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领会,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3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
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
2021年5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8月27日,巡视组向我局反馈了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与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以主动认领的政治自觉、知错就改的鲜明态度、敢于担当的负责精神、驰而不息的顽强韧劲,建立工作机制,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力争通过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全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工作作风建设更加扎实、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更好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整改工作安排
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 月28 日-9月5 日)。成立省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高效运转、落实落细。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转发至全省系统,督促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市局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二)集中整改阶段(9月6日-11月5日)。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各市局、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提出的三个方面9类25项具体问题及问题清单,结合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剖析问题原因,按照责任分工有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规划处)会同督查处、机关党委,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落实意见,确保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四)整改验收阶段(11 月11 日-11 月20 日)。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各市局、各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反映‘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要求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的思想认识,并将其作为重大任务推动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治责任。建立由综合规划处牵头,机关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定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文件并汇编成册,常态化指导全局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理解。对照《省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盘点各责任处室任务完成情况,对推进重点工作不力、工作成效不显著的相关处室予以通报。加强对基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具体举措,全面掌握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动态,及时通报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领导干部采取走访调研、现场体验等形式,体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执法过程、执法规范等工作,扑下身子解决问题,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机关党委、稽查局、审批局牵头,省局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2.关于“反映‘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最为集中”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整体工作,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将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与“证照分离”改革同步推广实施,切实指导各地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估,为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从更高层面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要求落实,避免推而不动、一推一动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登记指导处、信用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3.关于“反映‘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最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措施:定期梳理先进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加强省内外先进做法学习借鉴,以复制推广引领改革创新。印发《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向社会公开各市市场环境情况,督促全系统增强对标意识。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我省《关于持续深化改革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开办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登记指导处、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反映‘有法不依’的问题仍然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加深市场主体对自身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知晓度,在全系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及时纠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组织第三方机构赴各地区(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实地评估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具体工作举措,大力推进《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着力在开办和注销企业、市场监管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积极协商省级相关部门出台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助力中小市场主体壮大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做好省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学法用法讲座、省局业务骨干法律研修班,组织市场监管讲师团,赴各市级局开展巡回培训工作,系统性宣传普及市场监管业务知识。
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法规处、反垄断局、登记指导处、新闻宣传处牵头,省局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2.关于“反映‘政府失信’的问题仍然强烈”的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从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建设等四个方面做好常态化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用监管处牵头,省局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3.关于“反映‘随意任性’的问题仍然严重”的问题
整改措施:聚焦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交通物流领域、转供电环节、供水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收费行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及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企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严格按照清单进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局、信用监管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工作落实方面
1.关于“反映‘标准不高’的问题,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近年来省局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含登记注册事项),特别是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系统梳理下放后的改革成效,对下级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及时跟进指导,调整细化改革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筹备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人才库,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管、执法稽查、专业技术“三支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建设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设备检测、形势研判、风险评估和预警警示,提升全省特种设备监管水平。举办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班,向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重点企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大力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度。积极向发改、商务、审批等相关部门推送市场监管采集数据,促进数据共享、工作协同、审管联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办事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企业需求,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人事处、登记指导处、信用监管处、广告监管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食处、特设局、计量处、认证监管处、科技信息处、审批局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2.关于“反映‘作风不实’的问题,推动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行动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升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块的风险信息处置工作。完善陕西省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手段,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梳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完成重大任务检验作风成效。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3.关于“反映‘要求不严’的问题,推动解决弄权谋私问题仍需持续用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作风大提升”活动,从履职尽责、责任担当、工作标准、工作不实等方面提升工作作风、监管水平。持续抓好党风政风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要节假日常态化推送廉政短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做好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网上监督岗反映问题督办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对已印发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基准》的宣贯力度,为全省系统统一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奠定基础。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将自由裁量权作为评查的内容之一,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检查和规范。
责任单位:法规处、督查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巡视发现的典型问题方面
关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航天分局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围绕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迅速按照巡视组意见进行整改,认真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加强登记注册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进一步释放名称资源,对注销、变更满1 年以上或已核名在有效期内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予保留。落实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住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稳步释放住所登记资源,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加强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联合应用,解决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身份认证“断头路”“堵点”等问题,提升企业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企业注销最新政策文件,全面推行在线自主办理清算组备案,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事项,逐项查找原因、逐一对照整改。
责任单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0日前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认识、狠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局督查处、机关党委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对账销号、及时汇总整改情况,确保所有整改任务明确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处室(单位)针对负责的整改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清零,问题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二)强化责任,扎实整改。要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有序推进。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积极支持、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及时沟通汇报整改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查处、机关党委对反馈问题逐条对账销号,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标本兼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典型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专项解决。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四)定期盘点,按时报送。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针对负责的整改问题定期盘点,梳理整改成效。并于9月20日、10月15日、11月5日前,分别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问题台账(见附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及时向省局党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专项巡视问题清单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