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4 14:52:01  

 

陕市监办函〔2021〕9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的函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防控组关于转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可在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网站下载)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请各单位(部门)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提升防护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防控组关于转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的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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