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好综合督导成果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0:47:44  

陕市监函〔2022〕16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用好综合督导成果做好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2年春节前夕,10位省级领导同志带队,对各市(区)开展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群众、稳增长综合督导。依据综合督导结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用好综合督导成果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群众和稳增长等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现就督导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综合督导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有的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运行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实战性不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全面等问题。

(二)安全风险的识别管控治理能力比较薄弱

有的市(区)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历史欠账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一些行业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求不到位,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源头治理不够有力。部分企业风险管控治理资金投入不够,风险管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比较滞后。

(三)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不够有力

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检查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密切,综合执法偏少。部分监管部门的执法装备、设备比较落后,针对矿山、危化等重点高危行业的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偏少。小规模企业的安全基础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综合督导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全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燃气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增强搞好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燃气安全整治作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大项硬性任务,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聚焦重点环节和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治中,要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合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严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宁稳定。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以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指导,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形成闭环管理。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执法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紧盯特种设备高风险企业和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执法检查和安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企业要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安全督导检查执法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补齐短板堵漏洞。

(四)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对

要加强针对强降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依据应急预案做好保障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处置。要立足有备无患,做好应急物品、药品、救援设备等物资储备。要及时研判天气预警信息并采取防范措施,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用设备并疏散人群,防止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应急准备,加强特种设备的保养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到关键时刻开的动,作业人员冲的上,确保各项任务得以圆满完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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