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5:26:27  

陕市监发〔2022〕19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防范化解节日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规范食品经营,并根据省应对办和属地政府有关市场领域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粽子和绿豆糕等节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查彻改。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从严从快查处,该停即停、该关即关,绝不姑息。

三、加大抽检力度,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年度计划开展节日食品监督抽检,依法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饮食消费。采取多途径、多手段的培训教育形式,强化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结合节日的健康管理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倡导分餐或使用公筷公勺,优先选择烧熟煮透的食品和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餐食。

四、关注舆论焦点,严防安全事故。加强系统上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加强舆情监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对舆情反映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上报处置情况。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五、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强化“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请各市(区)局在6月6日前将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省局食品经营处(联系人:何洋,电话:029-86138922,邮箱:23267867@qq.com)。

附件: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 目

数据

单位

备注

1

监督检查

排查食品经营者数

家次

2

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数

家次

3

立案查处案件数

4

罚款金额

万元

5

监督抽样

节日食品监督抽样

批次

6

不合格食品批次

批次

7

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立案数

8

因不合格食品罚款金额

万元

9

疫情防控

排查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相关主体

家次

10

配合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人数

人次

11

商品及环境核酸检测样本个数

1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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