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度全省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09:46:09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2023年度全省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省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突破作用,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局将举办2023年度全省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0日-21日(4月19日下午15:00后报到)

二、培训地点

西安煜洋酒店(西安市临潼区东二环南段)

三、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工

作分管领导及标准处(科)长,以及承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工作分管领导(1人)。

(二)新批筹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附件1)及2021年度下达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附件2)承担单位代表,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四、培训内容

(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与管理

(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成果观摩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验交流

(四)各市局围绕我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各地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需要省局予以支持的工作、项目等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局负责通知并组织辖区内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参加培训;汇总辖区内本局、承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局及试点单位参训人员名单,并于2023 年4月17日 17:00 前将参训回执(附件3)报省局标准处。

(二)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

(三)培训期间,试点示范项目单位参训人员,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省局标准处:支萌,电话:029-86138361、86138360(传真);

省局培训中心:耿田辉 029-89335117。

附件:1.新批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2.2021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3.参训回执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wps】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1. 打印    关闭
相关资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