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复〔2024〕5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整合的复函
渭南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活动整合的请示》(渭市监字〔2024〕28号)收悉。经省局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整合思路,建议你局在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构架下,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及你们的实际情况,试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新路子,探索解决该领域突出问题的方式方法,且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要求,试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纠正,确保辖区气瓶充装安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