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4〕80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
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咸阳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西财大曲江创新创业园·翠华里为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促进陕西省“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陕市监发〔2022〕431号),发挥广告产业聚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省广告产业整体竞争力,依据《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陕市监发〔2023〕538号),经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经省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认定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咸阳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西财大曲江创新创业园·翠华里为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授予金延安文化旅游产业园“延安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授予咸阳5G新媒体广告产业园“咸阳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授予西财大曲江创新创业园·翠华里“西安市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园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园区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园区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