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期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盲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16:57:43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为保证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开展第二期全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盲样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承担2019年和拟承担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国、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检验机构。

二、实施单位

本次盲样考核工作由省局协调处组织安排,省局秘书处和省质检院具体实施。实施单位负责编制盲样考核作业指导书、准备和分发盲样、收集和分析数据、草拟通报文稿。

三、考核安排

(一)报名登记。凡参加盲样考核的机构,应于10月15日前进行报名登记,填报《2019年第二期承检机构盲样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2019年第二期盲样考核机构资质确认表》(见附件2)。《登记表》和《资质确认表》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加盖电子公章)方式报送省局秘书处。逾期未报送的,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盲样准备。10月23日前,省质检院完成盲样准备工作。

(三)样品发放。以快递方式发放盲样,盲样接收时间以机构签收时间为准。

(四)技术考核。被考核机构收到盲样后,应立即对盲样状态进行确认,填报《盲样确认单》(随盲样发放),并于24小时内反馈至秘书处邮箱。发现盲样有污染或泄露的,应于12小时内向省质检院反馈,省质检院对反馈信息确认无误后补发盲样;12小时内未收到反馈信息的,视为机构确认,不再补发盲样。

承检机构应独立完成考核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检验结果和相关原始记录至秘书处邮箱,并将纸质版邮寄至秘书处。

(五)结果通报。11月底省局通报第二期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盲样考核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承担市、县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全部参加盲样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的重要条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委托抽检合同条款。

(二)承检机构要将盲样考核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客观真实反映检验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盲样考核结果,发现和改进存在问题,切实提高检验能力。考核结果可疑或不满意时,应查明原因,实施有效的纠正和验证措施,同时对所承担的同类监督抽检项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做到检验风险早防范、早改进,确保抽检数据的准确可靠。

(三)盲样考核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考核结果不满意,并向全省通报:应参加而未参加考核的;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考核结果的;缺项考核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过程被发现有弄虚作假、串通数据行为的;聘请非本机构人员做检验的,或使用非本机构实验室做检验的;原始记录有重大缺陷、链条不完整、存在明显方法偏离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盲样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机构,要暂停抽检监测任务3个月以上,必要时终止抽检监测任务;考核结果为“可疑”的机构,在1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省局。

(四)参与盲样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强化法律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吃拿卡要,泄露考核信息,篡改考核结果;与被考核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考核机构和承检机构发现或被举报有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置。

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

秘书处:胡书华电话:029-83219032

质检院:康婕电话:029-62653950

协调处:薛建军电话:029-86138286

投诉举报:张超电话:029-86138065

秘书处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中段739号名都城小区D座一楼C户;邮箱:sjmsc111@163.com。

附件:1.2019年第二期承检机构盲样考核登记表

2.2019年第二期盲样考核机构资质确认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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