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被确定为国家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24-11-26 17:29:5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我省延安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一。

此次试点创建是为更好发挥商品交易市场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优化配置、方便生活、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监管规范创新、深化信用监管创新、鼓励协同共治创新三个方面,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试点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梳理试点成效、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

近年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监管,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蓬勃发展。延安市先后制定出台《延安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清单》《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建设操作指南》《延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方案》等政策文件,在商品交易市场积极推广放心消费“四个三”工作法(发挥“三种力量”,即发挥组织领导力、发挥部门联动力、发挥示范引领力;创新“三项措施”,即挖掘特色产业资源优势、推广县区先进经验、创新开展示范市场培育;聚焦“三大关键”,即紧抓食品药品关键、紧抓市场秩序关键、紧抓产品质量关键;紧盯“三项活动”,即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统筹推进社会共治活动),创立并推广安塞区“十户联创”机制和洛川县“三联三覆盖”做法,培育壮大商品交易市场,护航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省局将以延安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为契机,以培育壮大和规范交易市场为导向,加强对延安市局的跟踪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商品交易市场创新监管的陕西经验。

(网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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