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并高效推动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六个新突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激发主体活力、提高监管效能、提振市场信心,在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深化营商环境六个新突破年行动方案》,持续聚焦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着力优化便捷高效市场准入环境。大力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由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一窗办”窗口统一受理,解决了市场经营主体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申请后直接注册登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一地办”“一次办”“一窗办”,通过压缩注册登记时间、扩大登记范围、建立容错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优化普通注销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共存续各类市场主体383879户,其中,企业122601户、个体工商2509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317户,同比增长6%。
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政企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常态化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持续加大对重点知名企业保护力度,为企业安心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榆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资源和人才优势,与法院、海关、仲裁机关合作,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37821件,位列全省第4位。
着力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持续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调联动,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截至目前,共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0批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272户,联合抽查任务占比28.2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企业非主观轻微违规、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免于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模式,规范食品生产活动,抽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完成对全市14个县市区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校园食品安全百所示范学校、“两个责任、六个十”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安排了校园食品安全跨县市区交叉检查、校园食品安全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及“百所示范校园食堂”创建工作,组织了三次督查工作及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举办了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互联网+明厨亮灶”及校园食品安全现场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
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坚持重点领域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联合执法与交叉执法相结合,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向属地市场监管局下发《风险提醒函》《督促函》《交办单》,并落实问题隐患闭环管理。上半年在对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72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2份,立案6起。开展市级督查检查4次,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执法支队移交违法线索5起。同时,创新组织开展了“县际交叉检查”形式,采取相互间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协同合作,做到全覆盖检查,目前,共计排查相关单位2517家,发现问题隐患4015处,已整改967处,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榆林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