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注重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助力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推行多项举措,积极引导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形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印发了《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全省范围内率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加信用修复告知内容,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方法、期限,以及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最短公示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途径等,一次性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归集报送涉企信用信息,落实“双公示”制度要求,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实施信用惩戒,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印发了《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所有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了统一。
三是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线上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切实解决了经营主体失信信息“修复难”问题,让整个信用修复工作在线上进行,进一步提升了信用修复办理的便捷性。
榆林市局坚持“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修复不见面”,积极引导失信主体修复信用,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经营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面优化榆林市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榆林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