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商洛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评估技术规范》《商洛市生态产品商标价值评估规范》《商洛市生态产品(农业类)评估规范》3项市级地方标准,并于2025年2月2日起实施。
商洛市2024年入选全国首批、西部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由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福智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制定三项标准,将绿水青山“好颜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好价值”,持续推进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家试点工作。
三项标准的发布,一是主要通过核算特定地域生态产品价值,将实现对生态资源更为合理的利用,进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达成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双赢态势。二是对优质的生态产品赋予特定商标并打造成一定的品牌,是增加绿色优质生态产品供应、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有利于更好地提升优质生态产品溢价,使生态产品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三是对于规范生态产品的生产和评价、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三项标准发布后,将为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技术指引、技术支撑和量化依据,通过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可行性路径,促进生态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高标准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商洛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