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30 15:00:14
2019年8月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延安市10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合计4922907.7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附后。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2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9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10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5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3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8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7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1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6号.doc】已下载次
附件【陕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4号.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最新处罚信息公示
下一条: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