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食药安办函〔2021〕20号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建议的函
省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食安办(食药安办),各有关检验机构、科研单位、行业学会(协会):
为科学制定2022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现向你单位征集有关建议。请组织研究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也可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的工作原则、方式方法等相关内容提出建议,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见附件2)。
请于2021年9月4日前将建议反馈至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标题请注明“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建议(单位名称)”。为保证计划制定的时效性,未反馈或逾期反馈的,视为无建议。
电话(传真):029-86138608、83219032
邮箱:sjmsc111@163.com
附件:1.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
2.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
序号 |
食品 大类 |
食品 细类 |
抽样 环节 |
项目 名称 |
检验 方法 |
判定 依据 |
检验方式(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 |
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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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抽样环节”包括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网络销售和餐饮环节等。必要时应明确至具体抽样场所。
2.“检验方式”为监督抽检时,品种、项目应具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
3.建议截止日期:2021年9月4日。
附件2
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主要理由 |
示例 |
加大对既往不合格产品的抽检力度。 |
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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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表》做适当调整。如有其他建议,可另行附页说明。
2.建议截止日期: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