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0日,省局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5条,根据收集的各类意见反复讨论后采纳(含部分采纳)意见6条,不采纳意见9条,根据采纳意见将《办法》修改完善。
6月21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研究机构、检验检测、生产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会的修改意见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9月15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出台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补充完善《办法》。在此基础形成《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审议稿)》,目前已进入审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