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承担的陕西省地方标准《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国家标准管理方法》和陕西省《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发送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李顺姬
电 话:(029)89131023
邮 箱:124342522@qq.com
附件:1.《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