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5 11:15:34
关于对《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
(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等承担的陕西省地方标准《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发送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唐 欣
电 话:13636802417
邮 箱:595816785@qq.cn
附件:1.《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征求意见稿
2.《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
附件【1.《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征求意见稿 .doc】已下载次
附件【2.《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编制说明.doc】已下载次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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