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2:00:41  

陕市监函〔2019〕270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8号

建议的答复函

林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省级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并加强基层网络市场监管人员培训的建议》(第7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正如您所反映的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市场的高效、便捷、低交易成本的竞争优势促使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进行商业活动,网络交易量、交易数额逐年递增,同时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日益增长。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两点:1、建议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改、工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建立统一的网络监管平台。2、加强对基层网络监管人员的培训,充实基层市场监管队伍。这些都是我们网监工作的重点环节,我局在2016年已经建成了全省网络监管平台,今年我们将结合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提高检测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在多部门联动方面,省政府于2016年5月批准建立了我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部门包括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局、省物价局、省网信办、西安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等10个部门,我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平台,加强了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有效地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并重点针对网络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督查、约谈告诫、执法办案,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基层监管部门是网络市场执法的一线和主力,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培训工作必不可少。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网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网络交易监管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我们已经计划安排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络监管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法》和即将出台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网监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建立健全网监机构体系,出台十余项网络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建成了省级网监平台,推进主体建档、贴标亮照、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坚持线上和线下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提升网监工作效能,为全省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网络市场监管是市场监管的重点领域,网络市场监管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紧迫性的工作任务。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意见,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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