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10:08:54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62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40号提案的

答复函

刘巧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提案》(第440号)收悉。针对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经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创新主体地位更趋强化,保护平台体系建设有新进展,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提案中涉及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切合我省实际,直击要点。同时,您为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六点建议也很有针对性,贴近工作重点,意见中肯。在这里向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怀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加强统筹协调方面

高位部署、统筹联动,全方位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落地。2022年,省委、省政府先后6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研究审议《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强省纲要》),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对各市(区)及省级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出台首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机制更完善。首次将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设区市宣传周重大活动纳入全省宣传周工作方案,形成整体化、特色化、层次化宣传态势。省政府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纳入全省示范创建序列。下一步工作一是将扎实推进《强国纲要》和《强省纲要》贯彻实施。二是扎实做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落实工作,持续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和全省督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三是高标准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并投入运营,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四是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引导要素集聚。五是不断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和保护水平评估工作机制,有效运用调查评估结果,为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

目前省、市两级已基本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并成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共有31家成员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针对提案中提及不断推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和设立知产保护专门机构的建议。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要求,“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要求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因此,关于机构编制设置问题的最终决定权不在我局。省知识产权局已经通过适当时机向有关部门发出呼吁,推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独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依法行政,独立执法。同时,也建议关心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两会代表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呼吁并提出有效建议。

针对提案中关于强化激励奖励方面建议。经各方努力,2021年省政府已将陕西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激励对象纳入省政府通报奖励范围。“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已被列入省政府表彰保留名录。在今年4月印发的《中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2023年度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陕西省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高质量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要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优秀人才表彰,持续开展“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树立典型,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坚持把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真正发现和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

三、加大资源保障方面

据了解今年全省各地市下拨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分别为西安3000万、宝鸡273万、咸阳320万、渭南55万、榆林200万、延安138万、汉中近50万、商洛50万、安康108万。地区差异大、投入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与提案吻合。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我局职能角度将采取的措施有一是进一步争取并加大对地市专项资金投入,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知识产权领域,引导各类资源按照规划确定的方向高效配置。二是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督导检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督查和考核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国建设属地责任。三是做好顶层宣传,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市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培训范围,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四是借助国家和省级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示范区创建项目,不断推动各级财政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推动各级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相衔接,全面落实中央、省级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五是健全依托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工程实施规划的制度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快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工程落地。

四、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

在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协作衔接方面,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检察部门对涉嫌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跨部门处理的案件查办衔接机制。推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并落实行政裁决告知制度。2021年,为加强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配合,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2022年,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组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人才技术保障。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与省贸促会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落实意见》,编制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手册,加强机制建设,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在跨区域协同保护方面,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十省(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作联动框架协议》《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与西北五省(区)签订执法稽查合作协议,其中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相关要求,加强陕甘两省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进一步加强黄河生态经济带九省(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效能,推动黄河流域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将持续推动西北五省(区)、黄河流域等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五、健全人才队伍方面

在《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中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2023年度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中已明确要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要求制定我省轮训方案,围绕知产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方面,着力提升市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专业素质。二是做好企业知识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于“一带一路”和企业“走出去”战略。三是要做好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训。依托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培养一批服务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产业领域专利快速审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导航,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运营人才,助力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四是要做好商标代理人培育工作,不断提高专利商标代理质量,引导和吸纳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从事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五是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行政裁决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对办案人员倾斜力度,努力培养一批擅长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专业人员。加强专利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技术调查官和侵权判定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能力以及案件办理的专业性。

目前我省建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调解员库、技术调查官库,下一步将整合专家库资源并提升使用效率,继续推动知识产权智库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以知识产权为主攻方向的研究团队。继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组、专业检察官人才库、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库工作机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拓宽知识产权仲裁员聘任渠道,建立适应业务发展的仲裁员报酬制度。

六、宣传培训方面

一是强化自身“品牌”影响。将设区市和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周重大活动纳入全省宣传周工作方案,利用“4.26”这个特殊节点,全省计划开展重点宣传活动41项,各市(区)、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2022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举办新时代十年陕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展;省知识产权局举办《陕西省重卡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等多个项目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举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进园区专题讲座,开展第二届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系列活动;省法院发布陕西法院2022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年度报告、一批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省国资委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省商务厅在第133届广交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现场处理相关问题及维权援助工作;省林业局开展涉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举办涉林知识产权培训讲座;省市场监督管理发布2022年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综述及十大典型案例;西安海关举办西北五省跨关区知识产权品牌保护培训及业务座谈交流会。通过开展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新时代十年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巨大变化和崭新面貌。

二是构建“大宣传”格局。要进一步创新传播内容、形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厚植文化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教育引导,推动知识产权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加大与电台、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联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对外讲好陕西知识产权故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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