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10:11:20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3〕61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1号

建议的答复函

任玉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业态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力”的建议》(第6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新业态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力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年来,我省一直在积极努力推动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关于您提出的发展数字经济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省知识产权局在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前期做了初步探索,开展了新业态及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决策咨询研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对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初步构想,现正在加速推进中。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工信厅、大数据局等部门沟通,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将依托陕西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项目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制定符合陕西实际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保护主体、登记程序、保护模式等。积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市场的需求,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和登记平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存证业务。

二、关于您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建议

目前,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省建成3家骨干网络节点、3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2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4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5家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300多家,商标受理窗口实现全省地级市全覆盖。2022年制定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从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信息等方面梳理形成28项省级服务事项,以正面清单的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建设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陕西省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节点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化、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关于你提出的加快知识产权审批进度的问题,知识产权审批事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但我们可以利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户西安有利形势,采取专利快速预审的办法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加快专利审核进度。

三、关于您提出的保护创新成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每年制定印发年度《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开展知识产权地方性综合立法,建立仲裁、调解多方合作机制,探索纠纷多元化解决,组建陕西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做好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利的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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