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4〕39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6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利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财税〔2017〕2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落实情况的建议》(第6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以及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各级财政部门、价格(含定价及价格监督检查)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其他行政部门协助对本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我局大力实施计量强基工程,不断提升我省计量能力,健全计量体系。
一、2023年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我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用企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工作合力,着力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公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单位2641家,立案查处36件,督促相关收费主体退费1519.33万元,罚没款2430.01万元。
(二)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摸底调查,建立辖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和与之对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工作能力、技术状态等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账目明,并从薄弱环节入手,切实提升检定能力,筑牢强制检定之基。
(三)不断加强企业计量服务供给支持。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及特定地区企业计量服务供给;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推动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搭建企业计量能力交流与技术服务共享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健全计量技术能力保障体系,发挥计量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夯实涉企收费治理基础。会同省发展改革、省财政厅等部门,加快完善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向广大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涉企收费降本减负、惠企助企等相关收费政策,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知晓率普及率。梳理选择典型企业,建立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向全社会发布通告,广泛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编制印发《价格收费行为指引》《涉企收费监管执法指南》,指导各地持续提高涉企违规收费监管执法质效。
(二)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按照我省《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陕市监发〔2024〕113号),落实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以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创新治理机制,扩大治理成效。指导各地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转供电环节、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等领域,依法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行为,着力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三)持续强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组织对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测评与诊断,提升其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以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为重点,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经报批擅自停止量传,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伪造数据出具虚假证书报告,恶性竞争破坏营商环境,违规或变相收取强制检定费用等违反国家计量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的突出问题,规范我省计量技术服务秩序。
(四)指导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优化服务质量。指导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检定工作流程,监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明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问题。将进一步提升地方检定机构计量技术能力,并积极支持地方机构获取相关检定资质。指导各地在遵守强制检定范围、落实属地检定责任的基础上,全面强化服务观念和效率意识,优化检定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计量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