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15 14:38:17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36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从“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充实检测队伍力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三个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富有指导性的意见。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全社会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为此,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提高认知水平。建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机制,结合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等重大活动,搭建主题宣教平台,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让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成为常态,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的认知水平和辨识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讲座、咨询、开放日、互动体验、知识竞赛等系列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老百姓重点关注的保健食品领域,我们还建立了“保健食品宣传日”制度,自2019年6月起,我局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确定为“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日”,将保健食品科普知识送到群众的身边,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抵制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的良好氛围。农村作为食品药品危害的重灾区,我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巩固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着力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重点打击“山寨”食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二是发挥互联网时代各种平台和媒介作用,进一步贴近百姓生活,提升宣传工作效能。发挥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等,持续做好监管动态和科普知识发布,扩大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食品药品领域社会热点关切,制作内容权威、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如科普图文、广播剧、短视频、公益广告、访谈、动画片、漫画、海报或户外宣传栏等,在主流媒体和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媒体平台推广。并通过今日头条、抖音及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科普知识宣传版块,让食品安全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充实检测队伍力量,加大检测力度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力度,并将加强基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测列为重点工作,持续加大食品抽检经费投入。2018年全省共抽检食品133165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4109批次,问题发现率3.09%;2019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33大类食品共153240批次,投入经费约1.5亿元,检出不合格食品4703批次,问题发现率3.07%。每周五定期在我局网站上发布食品抽检信息,通报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向社会公告抽检结果,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依法对生产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在充实检测队伍力量方面,及时调整各食品药品相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提高检验检测人员各项福利待遇,吸引保留高层次人才,稳定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激发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动力。针对全省药品检验检测、审评查验、监测评价等任务逐年增加,检验检测人员不足、高层次人才无法引进等突出问题,省药监局积极落实省级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和检测急需人员,充实药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为了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2020年我局还将继续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未知风险物质研究等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健全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各级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应急等工作水平。加大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向社会公告抽检结果,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告知广大群众相关信息。

三、推动职责落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有了好的法律不能严格执行,既损害法律尊严和权威,又会形成“破窗效应”,危害社会安定和谐。为了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我们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贯彻食品药品法规条例。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印发后,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省委常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监管事权,压实了各方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我省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不仅对违法企业,更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或者终身禁业。针对药品领域违法案件,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先要依法处罚企业,更要依法处罚到人,及时公开监管执法信息、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推进检查稽查衔接融合,加强药品违法案件线索的深入挖掘与协查配合。

二是采取积极严厉举措,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全省专项稽查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针对食品药品违法广告问题,加大食药广告监管力度,对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广告加强监测,及时派发、督办违法广告线索,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适时公布具有代表性的违法广告案例,积极发挥其指导、警示作用,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鉴别能力。

三是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效能。加大对互联网食品经营犯罪打击力度,有效提升打击能力。加大舆论普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诚挚地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您对建议答复如有意见和问题,也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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