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2 09:23:07  

类 别:A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41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亚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外卖行业的建议》(第824号)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外卖订餐迅速增长,给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做好我省“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我省网络餐饮服务市场,我局在日常监管上狠下功夫。一是督促第三方平台把好准入关,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相关证照、资料真实有效。二是强化信息公示,督促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及时在网站主页公示(或提供电子链接标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等相关信息,保证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画面清晰。三是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确保入网餐饮单位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持证经营,保证食品质量合格,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四是规范配送行为,加强第三方平台配送站点检查,督促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送餐人员,送餐人员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2019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餐〔2019〕4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经营,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配送环节餐具制品质量安全,降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和信息公示率。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监管人员对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11家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52951家进行了全面排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21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266家,取缔无证经营49家,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立案8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立案21件,罚没金额60.41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5件。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我省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网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我们对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仔细研究,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对《陕西省网络订餐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继续抓好《办法》的落实,并鼓励各地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是做好监管数据和第三方平台数据的对接工作,将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数据与第三方平台数据进行对比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进行退出处理。

三是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够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最后,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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