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4 09:27:37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46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答复函

苏红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陕茶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茶叶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我省茶叶产业商标品牌数量依然较少;经营主体实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较弱;区域商标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不健全,品牌附加值未能有效体现,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亟须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我省茶叶产业发展的短板,也成为制约农业效益提升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瓶颈。存在的这些问题与您议案中提及的问题非常吻合,特别是您的几点建议都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也正是我们下一步研究提升加快改进的方向和目标。

2019年,我省地理标志紫阳富硒茶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借鉴有关省份经验,持续做强做大我省茶叶产业。

一、扎实做好茶叶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在加快编制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培育茶叶优势区域商标品牌和品牌龙头企业,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原则,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完善区域特色茶叶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大幅增加茶产业商标品牌经济总量,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陕茶”商标品牌。

二、持续强化“陕茶”商标培育、注册和使用

一是注重“陕茶”商标培育。遵循“注册一个商标、创建一个品牌、富裕一方百姓、活跃一片经济”的方针,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经营模式,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陕茶”商标。二是鼓励“陕茶”商标国际注册。支持我省茶叶出口企业在出口国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并依照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有关意见,给予资金补贴。

三、积极开展“陕茶”推介活动

依托“丝博会暨西洽会”、杨凌“农高会”等大型展会,积极构建陕西优势特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别是“陕茶”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组织“陕茶”地理标志企业(单位)到境内外重点地区开展大规模、多形式的展示推介活动。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诚恳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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