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15:29:20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命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经各县(区)人民政府申报,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验收和社会公示,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命名西安市灞桥区、宝鸡市陇县、渭南市富平县、汉中市城固县、安康市岚皋县等5个县(区)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公益培训暨“制止餐饮浪费从我做起”线上承诺活动的通知

  1. 打印    关闭
相关资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