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3〕470号
陕西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送法送政策电商
培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级个私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第二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月”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活动,现将《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协同合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关经营主体参加。
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86138392、18991999258,电子邮箱:1016186458@qq.com。
陕西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3年9月20日
陕西省开展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全方位支持我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育对象
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小微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
二、活动内容
(一)解读《民法典》《公司法》《电子商务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陕西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大力宣传纾困解难系列政策和涉企违规收费政策等。
(二)联合相关成员单位聚焦行业发展,组织开展相关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调研及召开相关座谈会。
(三)聚焦全省电商发展,组织平台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开展合规经营培训、线上银企对接及创业指导帮扶等活动。
相关线上培训事宜将通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抖音号进行预告,培训通知通过“秦政通”快速发文系统发至各市级市场监管局。
三、活动方式
线上培训与线下相结合,开展行业特点、经营特征调研,组织现场宣讲等活动。
四、时间步骤
活动为期1年,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共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开展调研阶段):2023年10月-12月。省促进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陕西省促进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331号)落实情况,国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系点监测情况,及搭建促进发展政策框架进行调研,利用陕西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网数据库进行全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转型企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标记监测工作,研究出台2024年更加符合我省实情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法律政策解读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0月。省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对经营主体按照成长、发展、创新阶段及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制定分型分类标准,通过法律法规、扶持政策解读,联合抖音、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电商培训,突出实体经济线下线上联动发展,实施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促进我省电商发展。结合纾困解难系列政策,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优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等扶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发展内容聘请相关专家教授、互联网平台负责人组织授课。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经验阶段):2024年8月-10月。结合国家第三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月活动安排部署,对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力争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服务月”活动开张情况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上下联动。个体工商户发展关系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培育年”活动作为我省常态化落实《条例》和开展“服务月”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个体经济发展实际,通过开展调研走访等活动,深入了解本地区个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局,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
(二)广泛联系,周密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联系本地区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调研、培训等工作,组织做好线上法律政策解读培训工作,提高参与度。要专人负责,组织对口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全面了解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辖区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培育活动合力提振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要注重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关注参与培育活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培训活动期间,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省局将组织做好课件制作,及时将课件及相关影视资料上传“陕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网”,提高课件普及率和各项政策的知晓度,积极培育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