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3〕3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农用薄膜等8种产品质量
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农用薄膜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农用薄膜、苹果育果袋、有机肥料、生物肥、食品用洗涤剂、餐具洗涤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等8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132家企业生产的18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9批次,包括农用薄膜2批次、苹果育果袋2批次、有机肥料4批次、生物肥1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1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
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3家,其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农用薄膜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6.67%。重点对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透光率、雾度、初滴时间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生产出的薄膜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厚度与薄膜的拉伸负荷、撕裂负荷均有直接关系。
(二)苹果育果袋
本次在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重点对外袋纵向抗张指数、外袋纵向湿抗张强度、外袋吸水性、内袋纵向抗张指数、内袋纵向湿抗张强度、内袋吸水性、褪色试验、蜡熔点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袋纵向抗张指数、外袋纵向湿抗张强度、内袋纵向抗张指数、内袋纵向湿抗张强度。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加工工艺水平有限,加工精度有待提高;二是企业质量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三)有机肥料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9.05%。重点对总养分、有机质、酸碱度、总铅、总镉、总砷、总铬、总汞、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分、种子发芽率、杂草种子活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机质、粪大肠菌群数、水分。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选择了含碳量较少的原材料;二是企业干燥工艺不好或产品存放不当。
(四)生物肥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安康、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0%。重点对总养分、有机质、酸碱度、总铅、总镉、总砷、总铬、总汞、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分、总养分、霉菌杂菌数、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有效活菌数、杂菌率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机质、总汞、粪大肠菌群数、水分、有效活菌数。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能对原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导致原材料不符合要求;二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工艺把控不严。
(五)食品用洗涤剂
本次在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醇、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餐具洗涤剂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稳定性、总活性物、pH值、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数、甲醇、甲醛、砷含量、重金属、汞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本次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耐热、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 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本次在西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33%。重点对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的可靠性、连接外部导体的接线端子的可靠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击保护、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温升、动作特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温升、动作特性。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在生产时选用的零部件质量不达标;二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1.农用薄膜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农用薄膜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