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强制注销决定书
陕西众海智能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等26122户企业:
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4年3月19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已于2024年6月26日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西安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陕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