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涉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含有“干细胞”内容相关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1:35:08  

陕市监发〔2021〕29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对涉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含有

“干细胞”内容相关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当前,市场上代孕、非法取卵、买卖精子卵子、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涉及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以及以含有“干细胞”内容,宣传能抗衰、美容、控糖、抗癌等违法违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资料,目前,除已有成熟技术规范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外,其他干细胞治疗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尚未进入临床应用阶段。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无干细胞在抗衰、抗癌、美容方面的研究,仅有1项涉及糖尿病的临床研究。

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总局广告监管司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含有“干细胞”内容相关广告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查代孕、非法取卵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含有“干细胞”内容的违法广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各市局要强化属地责任,抓好日常监管,加强对涉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含有“干细胞”内容广告的专项监测监管,预警和防范相关违法广告,做好线索研判,严查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三、各市局要进一步加大广告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提示市场主体依法发布广告,合法合规宣传。要加强对重点媒介单位、广告经营者等的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行审查职责,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对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广告,坚决不能发布。

各市局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局报告。11月10日向省局报送“护苗助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时,一并报送此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省局联系人:广告监管处张靖,电话:029-86138606,传真:029-86138061,电子邮箱:ggc86138056@sohu.com。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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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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