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0:38:17  

陕市监发〔2021〕47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激发广大消费者热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意识,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初组织开展抽检工作,12月底发布抽检结果。

二、活动内容

针对冬季群众关注度高、消费量大的酒水、火锅、炒货食品、糖果、果脯、膨化食品、鲜肉、时令水果蔬菜等当季食品品种以及冬日里受欢迎的食物品种,通过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广大媒体以面向公众投票征集的方式,根据得票结果确定品种开展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由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适时适度组织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现场活动。抽检信息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食品安全抽检专栏(http://snamr.shaanxi.gov.cn/spaqcjzl.htm)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将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三、参与方式

2021年11月19日~11月29日,消费者可通过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namr.shaanxi.gov.cn/)“四季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问卷调查”或关注“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链接参与投票。

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全年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省局。

联系人:李胡月雯、韩岭;电话:029-86138301、029-8321331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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