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4:49:32  

陕市监办发〔2023〕4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

现将《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局党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市场”理念,充分运用质量认证作为“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以及质量认证“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开放”的四个突出作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牢固树立“大质量”理念,充分发挥强制性认证“保质量安全底线,自愿性认证“拉升质量高线”的职能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大监管”理念,充分运用“两个平台”(检验检测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与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三个监管手段”(法制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手段,进一步发挥省局“指挥员”,基层“战斗员”作用,夯实省、市、县三级属地监管责任,维护我省检测认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用好“两个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开展需求分析,优化完善检验检测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功能。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全生命周期(含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信用分类监管等)综合管理进入全面信息化阶段。通过培训让行政监管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效能,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并逐步推进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电子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强化平台对机构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兑现直达直享。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升政平台的社会认知度,为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开放、更加便捷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真正提高平台的社会采信力度与社会影响力度。

二、建立“两项机制”,夯实各市、县级局属地监管兜底责任

一是夯实各市、县级局对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属地监管责任,并持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县级局(含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查没有取得强制性认证产品出厂销售等违法问题,发挥强制性认证保质量安全底线作用。

二是夯实各市、县级局对辖区内涉及民生领域检测机构机构属地监管责任。各县级局与地方环境部门相互配合,对辖区内全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监督检查,并持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树立“三种意识”,提升全省法治监管水平

一是树立法治意识。全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行政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尽职免责,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真正维护人民群众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树立风险意识。加强机动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食品、生态环境、碳排放核查、建材类等高风险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不实或虚假报告;以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为重点,严查获证组织、认证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

三是树立服务意识。紧扣省委“三个年”活动,大力提升服务意识,全体监管人员要撸起袖子、俯下身子、迈开步子,积极在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发展瓶颈、提升能力素质等方面想实招、下真功,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

四、制定“四项制度”,完善行政监管体系

一是制定《认证监管专家库成员动态调整办法》。建立和完善认证监管专家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加大对认证监管专家队伍的使用、考评和绩效评价,通过信息化的监管手段,严格的制度约束,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为全省认证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二是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选派管理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评审员选派方式,建立评审人员“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无差异的准入准营服务。

三是制定《陕西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化水平。

四是修订《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开展检验检测立法调查与评估,强化检验检测监管的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

五、加强“三支队伍”管理,整体提升行业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监管人员队伍培训。加强行政监管法规及基本技术监管能力与运用信息化软件工具能力的培训,丰富完善监管培训教材和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教育。严格执行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及省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监管法规培训与廉洁自律教育,严查专业技术人员违反公正性、廉洁性行为。

三是加强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队伍监管。探索建立各领域授权签字人理论考核长效机制。由省局统一组织,地市局配合实施,对高风险领域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分期分批实施考核,对成绩不合格者暂停或取消授权签字人资格。

六、开展“四项工作”,促进事中事后监管提质增效

一是继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运用能力验证、报告评审、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技术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建设新经验、新方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地市局为主体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手段。统筹规划,优化检查重点、检查比例、检查频次,通过培训、带教等方式,推进基层有效固定证据的能力、现场检查规范化新提升。建立以地市局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结果通报、部门之间相互采信等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对高风险领域以及群众关切的领域实施靶向精准专项检查。精准发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突出宣传引导,加大以案说法、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净化检测认证市场环境。

四是深入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监督检查。通过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保持对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协作、信息通报机制,做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促进监管提质增效。

七、推进“七项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优势,把加快推进全省有机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革命老区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产品。引导认证机构加快探索推进“秦岭品质”、“红色南泥湾”等区域有机认证品牌建设,促进陕南、陕北区域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二是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等新型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为牵引,以西安市绿色建材全国试点城市为重点,推动新型低碳环保节能产品认证,引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碳足迹、碳排放、碳评价等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全国绿色包装材料认证实施方案》落实,联合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邮政局、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包装材料政府采购、认证采信和激励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链上企业发展需求,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优势力量,坚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体系升级行动,并注重发挥品牌和典型的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进养老、物业、、民宿、旅游等新型服务认证工作。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质量信任的职能作用,加大高端品质认证有效供给,满足社会多元化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在2022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与发改委、民政厅、住建厅、文旅厅等相关部门联系,引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机构、物业管理机构和旅游景区等新型服务认证,制定出台相关认证结果采信与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是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组织检测、认证机构支持市、县局建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强化全社会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质量元素意识,开展“一站式”帮扶活动。

六是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内陆港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动“三同”(同线同质同标)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北五省“认证认可联席会议制度”。以丝路食品检测联盟为基础,打造丝路区域性技术创新高地,借助我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优势,提升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整体能力。搭建与四川、江苏以及西北其他四省之间的评审员交流平台,加强区域合作,促进评审员互认、互通、互信交流协作。

七是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宣传工作。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开展“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宣传周”等时机,积极动员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市场主体,参与到认证宣传活动中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其他自媒体形式,加大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积极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近距离走近质量认证现场,切身感受质量认证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变化和巨大魅力,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自觉性,营造社会共治、共建、共信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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