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3〕37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试点
开展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
“先证后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行政许可工作的改革要求,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工作实际,决定在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试点开展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先证后核”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举措,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增强机构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省局各项许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二、实施范围
此次试点范围为全省各级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按职责需要由省局负责实施“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到期复查考核的行政许可。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申报计划。年初各机构根据当年需要考核的标准总体情况,合理制定申报计划并报省局行政审批部门,省局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各机构申报计划,并统筹安排现场考核计划。
(二)开展自查自评。各机构根据申报计划,完成自查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整改,自查后确认无误、符合考核规范要求的,填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后,向省局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核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三)书面资料审批。省局行政审批部门收到各机构的申请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向机构换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对不满足条件的,退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原因,同时指导申请人按照其他方式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
(四)组织现场考核。省局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各机构年初申报计划,统筹合理安排全年现场考核任务,并提前5工作日通知被考核机构,被考核机构应在现场考评专家组到达前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
(五)考核结果确认。考核结束后,考评组出具计量标准考核报告,考核结果与原证书或批复一致的,考核报告由省局行政审批部门归档;考核结果与原证书或批复不一致的,经省局行政审批局复核,局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换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省局行政审批部门按程序撤销原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四、几点要求
一是严密组织自查自纠。各机构要充分认清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工作先证后核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考核前自查自评及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指标及能力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
二是认真开展现场考核。考评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规程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工作,不得降低标准、放松关口、突破底线,切实推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审管联动。省局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向计量处报送先证后核审批数据,确保审管工作无缝衔接。计量处应及时向审批局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较多的机构省局行政审批部门将视情移出试点单位范围。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自查自评报告
序号 |
自查内容及自评要点 |
自评结果 |
备注 |
1 |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并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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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特性符合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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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符合要求,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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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
测量范围表述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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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表述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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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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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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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条件及设施 |
温度、湿度、照明、供电等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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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施的配置符合要求;互补相容的区域进行了有效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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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境条件进行了有效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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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员 |
有能够履行职责的计量标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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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套了两名以上具有相应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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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件集 |
文件集的管理 |
文件集的管理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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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
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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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更新及时,有关内容填写齐全、表述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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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信息填写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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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填写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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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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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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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的步骤、方法正确,评定结果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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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方法正确,验证结果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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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 |
原始记录格式规范、信息齐全,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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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完整,数据处理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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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检定或校准证书 |
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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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检定或校准证书结果正确,内容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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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管理制度 |
制定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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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
实验 |
检定或校准方法、操作程序、操作过程等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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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检定或校准结果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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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计量标准器具复查考核“先证后核”承诺书
申请人就计量标准器具复查考核“先证后核”许可申请,现作出下列承诺:
1.无因违法违规被处置的情形;
2.原《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未发生变更,或虽然发生变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未发生变化;
3.开展检定或校准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及设施较上一周期未发生变化;
5.计量标准在证书周期内无量值比对结果不满意的情况。
6.保证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7.经自查自评,能满足相应的技术条件、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1自查自评报告);
8、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0、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