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海关深化协作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09:53:23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海关 深化协作

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省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省局与西安海关双方合作,共同守护国门食品安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贸往来,助推陕西经济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 海关总署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为深化省局与西安海关双方合作,共同守护国门食品安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贸往来,助推陕西经济发展,省局与西安海关签署了深化协作 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请相关处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能抓好落实。

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海关 深化协作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海关

深化协作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海 关总署合作备忘录》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与西安海关决定深化协作,聚力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经协商,签署本合作备忘录。

一、原则目标

坚持“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原则,深化协同 共治,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构建进出口 食品安全监管联合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营造 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共同服务开放发展,推进落实深化改 革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帮助食品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 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贸往来,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 新格局,推动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 格局。

二、合作内容

(一)加强联合执法协作。重点聚焦进口食品,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制度,加强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检查。强化执法联动,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作用,形成合力,全链条护航进出口食品安全。

(二)加强风险预警协作。针对主要贸易国家、重点进出口食品,协商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重点,加强结果运用合作,开展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应对,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和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实验室合作,发挥各自实验室特色优势,为食品检测提供共享平台,推动检测资源合理分配,实现检测集约化、高效化。

(三)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共享互通。通报国内市场抽查检测、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等情况,做到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同步共享,加强风险研判,更好提醒和监管相关企业,做到把控风险、防患于未然,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四)加强能力培训协作。共同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出口食品安全政策标准等培训工作,提高双方监管人员、重点 领域重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坚持靠前一步,指导 企业做好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企业管理 水平,为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法律法规支持,促进陕西外贸 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协作。通过网络平台、媒体等渠道,利用进企业、进社区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共同开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合作机制

(一)组建组织机构。为有效推进各项合作内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西安海关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分管厅级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双方具体承办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交流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共同研究处理需要相互支持解决的事项及承办具体事项。

(二)建立协调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协商制定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部署阶段性工作,协商处理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三)发布合作成果。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掌握新形势,研究新对策,联合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和合作成果。

四、其他事项

(一)本备忘录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作、高效原则,协商解决并视情补充。

(二)本备忘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备忘录涉及的合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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