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韩城市元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检验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10:23:33  

陕市监函〔2019〕272号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75号)。3月13日,省局检查组对韩城市元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城元力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鉴于韩城元力公司存在的检验数据失实和项目漏检等问题,省局要求韩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韩城元力公司一个月的限期整改。

3月28日,韩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韩城元力公司停业整改,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4月28日,韩城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配合省局技术专家组对韩城元力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确认。技术专家组认为韩城元力公司整改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已达到开展机动车检验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

自发文之日起,同意韩城市元力公司按照资质认定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机动车检验业务。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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